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直属学校,新华文轩巴中市公司:
现将《巴中市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辅目录》内容
本《教辅目录》由《义务教育教辅材料目录》(附件1)、《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目录》(附件2)组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教辅目录》所列教辅材料种类,以及2012-2013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和 2017-2018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目录。
二、关于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教辅材料
根据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该三科教辅材料在我省组织评议前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在市场自行购买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不得统一代购。学生需要的其它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有教材发行资质的单位购买。
三、关于普通高中教辅材料
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的选用应严格依据我市2021-2022学年《教辅目录》推荐内选用,不得超目录范围使用。
四、《教辅目录》使用时间
按照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实际,本《教辅目录》中公布的各学段、各年级同步练习册于2021年秋季起使用;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22年春季起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可于2021年秋季起使用;寒暑假作业中的暑假作业于2021年暑假使用,寒假作业于2022年寒假使用。
五、规范征订工作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川教〔2016〕89号)要求,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的自愿购买、无偿代购服务以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各中小学校根据学生的教辅材料订购情况,为授课教师统一订购,并免费提供给教师使用。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辅材料渠道的管理工作,严禁高定价、高折扣、非法出版物、地摊书进入校园,确保渠道规范。新华文轩巴中市公司是我市范围内唯一具备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资质的单位,各地各校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新华文轩巴中市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教辅材料出版与发行的规定,做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
(三)积极宣传推荐线上征订缴费工作。为尽量减少开学购买教辅的聚集和提前备书的准确性,各地学校可推荐使用在线方式购买教辅资料,新华文轩做好配合工作。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以及教辅材料发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课前到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统计数据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前和2022年4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杜恒;联系电话:5270015;邮箱:383067868@qq.com。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