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学年秋季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3-08-18 11:29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作者:  浏览量:1142

各有关部门、群团(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校过重非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书育人氛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巴府办函〔202292号)文件精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进校园活动需以学期为单位提前申报、审核并发布,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拟开展的面向全市中小学校“进校园”活动申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时间。需在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展“进校园”的活动,应于2023831日前完成申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分级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符合进校园的活动事项于9月对外公开发布。未列入活动目录清单的事项不得进校园开展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也不得为目录外活动事项提供支持。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其活动主办方按活动层级报市、县(区)政府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

二、申报方式。各有关部门、群团(社会)组织按进校园活动开展范围向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前申报(面向全市开展的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面向县区开展的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申报单位要坚持数量压减、时长缩短、对象精准、公益普惠、质效并升等原则,对确需进校园开展的相关活动,科学拟定活动内容、对象及开展方式等,填写好《巴中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表》(附件1,主办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申报清单表》(附件2word格式),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后签字盖章后,以正式文件通过OA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三、工作要求。被列入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项目,须严格按照申报时提交的内容组织开展,不得擅自增加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提升“进校园”活动的实效。及时整改耗时过长、过程过繁的“进校园”活动;及时制止与申报方案严重不符、违规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及时撤销在活动过程中引起学校师生及家长强烈抵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校园”活动。对个别学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部门违规开展“进校园”活动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按活动层级向同级政府报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

1.巴中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学年秋季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表

22023学年秋季学期市级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申报清单表

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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