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发布5点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021-02-03 10:48 来源:巴中教育体育微官 作者:  浏览量:

为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发文,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起来看。

一、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有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寒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实地督查指导,进一步增强校外培训机构师生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一要强化制度建设。校外培训机构按“两案五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两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临时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二要强化入门管理。坚持亮码扫码(天府健康通及场所码)、登记、测温、健康询问、佩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严禁师生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培训区域。三要强化值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四要强化课堂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堂教学及师生互动过程中,师生间、学生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且所有师生均要签订健康承诺书。五要强化活动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讲座、培训、年会、汇报会等群体性活动,若确需举办现场活动的,应分别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批准,且要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参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参加培训的师生如确需离开居住地要主动向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部门报备,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不聘用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接收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本机构师生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务必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检测及隔离,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参加培训。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好中小学减负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培训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收、退费公示、教师资格公示等,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严格控制培训学时和人员数量,不布置书面作业、不增加课外负担。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与培训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如遇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如遇受疫情影响各级防控指挥部提出暂停培训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