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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04-07 08:55 来源: 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21号),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负责全市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入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监察及教育经费内审工作。

  14.指导全市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15.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教、综合改革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抓好中央、省、市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促进广大师生员工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用于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工作。

  (2)狠抓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两个意见》、《两个决定》,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建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基建工程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学校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强化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为导向的作风建设,深化“五个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审工作,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深化正风肃纪,狠抓反面典型。扎实开展“教育三乱集中治理月”活动,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主动参与“五创联动”,推进节约型机关、校园建设。加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保密、档案和计生等工作。

  (3)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方案》要求,牵头抓好“法律进学校”工作,统筹抓好决策机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矛盾纠纷依法解决机制等工作,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措施,制定年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办法》、《实施团队协作帮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探索推行中考网上阅卷,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教育改革。

  2.坚持统筹城乡战略,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5)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小学低段儿童就近入学、高段适度集中,合理优化城乡校点布局。抢抓机遇,主动对接,统筹抓好教育项目储备、申报、争取和实施等工作。强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14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35所,新建城区学校9万平方米。推进巴中中学兴文校区二期工程、巴师附小兴合校区等2个新开工重点项目,进一步抓好巴中棠湖外语实验学校、川师大附属第四实验中学、恩阳中学分校区、南江县小学校舍建设、通江高明职业技术学校、平昌金宝完全中学等6个续建重点项目和“巴山新居”工程学校建设。

  (6)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新建成367所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项目,配备“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室4446个,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7)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城乡公办幼儿园17所,支持办好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8)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南江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9)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发挥好示范效益;创造条件,推动省一、二级示范性中学高中与初中逐步分离。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对接普通高考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检测方案。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推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

  (10)深入推进职教攻坚。争取市政府出台《巴中市完善“四级职教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巴中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巴中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强化管理,扩大规模。强化中职基础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完成市职中“国示”项目建设。抓好职教课程改革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不断深化与产业、企业、行业的合作。建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招收中职新生1.5万人。召开全市职业教育现场会,举办全市第二届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继续抓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11)统筹发展其他教育。抓好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推动巴中电大转型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民办教育,进一步优化环境,积极引进企业、名校等来我市办学。

  3.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提高教育质量。

  (12)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真开展践行巴中市新时期教育核心价值观,树立教师职业荣誉感、事业成就感和社会责任感活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

  (13)强化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大力实施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巴中市第二十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抓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开展巴中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

  (14)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强化校长住校、教师“坐班”、教学“六认真”等学校管理的基础和细节,把功夫用在常规上,把精力用在管理上,不断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五创联动”等工作。

  (15)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监测制度。实行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推动教育督导责任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实施,建立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国家、省对南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16)强化招生考试工作。严肃各类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继续实施教育考试“阳光工程”。建好标准化考点高科技作弊防控系统,提前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外语科目听力考试播放系统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17)强化教育科研及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市学科中心教研组的作用,举行学科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立项申报、研究指导和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加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做好推普工作,创建一批省、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

  (18)强化教育装备工作。按新标准装备中小学35所,创建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3所,提高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水平。

  4.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面促进教育公平。

  (19)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三免一补”、中职免学费、中职和普高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认真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学校食堂建设,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全面推进食堂供餐。加快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扎实开展各项帮扶活动。

  (20)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抓好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健全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的保障机制。

  (21)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督促协调各县(区)全面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绩效分配向长期在艰苦边远农村学校从教的教师倾斜。编制完善全市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房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足额配好村小教师。

  (22)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团队协作帮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开展好名师送教下乡、城乡教师交流及结对帮扶等活动,城乡学校交流校长、教师2800人。

  5.优化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教育健康发展。

  (23)扎实抓好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辖区负责等一系列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常规管理、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务实推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重点抓好学校食品卫生、交通、校车、消防、楼道、防疫等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和稳控,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敏感期和特殊事件期间的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综治、防邪、反恐、禁毒等工作。

  (24)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务实开展好“一观三感”教育实践、“三个全民”、主题家访等活动,弘扬崇高师德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督促各县(区)加快使用教师空缺编制,着力优化教师结构,组织1.2万名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多形式开展“大练兵”活动,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探索实行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

  (25)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主动参与、积极服务“文化强市”战略实施,创建一批省、市级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打造一批特色学校。

  (26)大力推进教育开放合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效破解投入不足困难。不断深化与教育发达地区和高等院校的教育交流和合作,扎实推进集团化办学,大胆探索教育国际化,激活放大优质教育资源。

  (27)务实抓好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抓好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难点问题的及时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增加正能量。广泛宣传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效,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强化各级教育网站和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对外宣传、舆情应对与处置能力。

  (28)强化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一盘棋”意识,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健全督查、考核、问责体系,有效解决不负责、不尽责、不担当和不深入、不落实、不具体等问题,进一步树好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概况

  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其他事业单位14个、巴中市龙泉外国语学校民办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教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3925.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27.50万元,事业收入2097.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13925.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46.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0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6.90万元,专项支出1666.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巴中市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学校)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巴中市教育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9427.1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机关的日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8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机关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3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机关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82.8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项目支出1666.1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党建工作、依法治市工作、学校网络运行维护、专项设备购置、教育对外合作项目、学校安全监管、创建省级示范学校工作、高中阶段招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类招生工作、中考命题及课程改革经费、捐资助学及学生资助工作、支持民办学校建校补助、教育督导专项工作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按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数据包含全部15个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全面实行限额。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预算对有公务用车的单位实行了部份预算,2015年对有公务用车的单位实行了全部预算。

  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等机构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开展。

  附件:市教育局2015预算公开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