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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8-03-05 22:12 来源: 巴中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年1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21号),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负责全市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入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监察及教育经费内审工作。

  14.指导全市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15.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基层党建质量年行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全覆盖,突出政治教育,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同步抓好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统筹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尊崇党章、牢记党章、贯彻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领导,压实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开展“基层党建质量年”活动,实施基层组织提升工程,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整顿提升后进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实施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评选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分层培训党员3000人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创建3个市教育直属党组织示范点,整顿提升1个后进党组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刚性贯彻落实党的法纪规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治“四风”新表现,大力整治“中梗阻”,切实增强执行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让干部教师讲规矩、守纪律、做表率,巩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4.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统筹抓好统一战线、工青妇、少先队及保密、档案、计生等工作。做好议题案办理工作。

  二、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扩大优质教育供给

  5.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法治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立德树人·正品成格”新德育实践与研究,强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养。加强学校体育美育艺术教育工作,抓好“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和“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复查工作,举办全市第23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第4届中小学生足球篮球联赛、第8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第2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队参加全国全省有关赛事。深化“五创联动”工作,通过社团活动、校园电视台、规则教育等途径加强文明教育,创建中小学文明校园。扎实开展学校禁毒、禁烟、防邪、防艾、防欺凌和国防、生态文明等教育。创建研学旅行基地。

  6.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坚持均衡发展、标准化发展、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控辍保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接受义务教育。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缩小校际差距,着力缓解择校热。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587个,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做好巴州区、通江县国家评估认定相关工作。

  7.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优化普职结构与布局调整,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和渠道,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结合地方产业办专业,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控,完成中职招生目标任务。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市职中“国示”后项目、南江小河职中培训中心、恩阳职中新校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校、示范专业。优先发展畜牧兽医、种养等涉农专业,做强旅游、电子、航空乘务等服务类专业。做好藏区“9+3”工作。

  8.统筹发展其他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入学率。规范和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支持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探索构建市级全民终身学习教育平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9.强化教育科研工作。做好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研究、结题等工作,开展阶段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推广应用活动。开展高中阶段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举办全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风采展示”、普高2015级“时政热点”教学研讨、普高2018级教师新课标、新教材培训等活动。做好中考和高三零诊命题工作。加强校本教研,加强教育质量检测。

  10.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牵头做好巴中市语言文字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开展第二十一届推普周活动,配合做好公务员及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工作。

  11.抓好招生考试工作。加强标准化考点及防作弊系统建设,做好安全保密、考风考纪、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高考、成考、自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等各类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考试招生机构,改进中考网上评卷,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办法,加强涉密管理。

  12.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围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校园安全等重点加强督导,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三、实施“教育改革发展攻坚行动”,夯实教育现代化基础

  13.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抓住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标准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机遇,编制完善专项规划,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持续优化校点布局,拓展城镇教育资源。通过政府持续投入、捐资助学、引资办学、组建教育集团、银校合作和盘活学校存量资产等途径,加大教育投入。争取落实上级教育建设项目资金3亿元,教育惠民资金8亿元。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14.抓好教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0个市级教育重点项目,8所城区公办幼儿园续建项目竣工投用,新(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0所,新(改、扩)建城区学校6所。完成中央、省预算内投资5600万元,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1万平方米,运动场1.2万平方米,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210套,改造薄弱普通高中校舍1.2万平方米,运动场0.6万平方米。完善巴中中心城区校点布局规划,推进巴州城区高中有序外迁。加强教育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资金安全和质量安全。抓好绿色校园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

  15.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市级两平台和市直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全员培训,组织参加全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中小学电脑制作、教育信息化大赛、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等各类竞赛活动,促进信息教育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应用水平。推进网络教育,办好网校网班。

  16.做好教育装备工作。实施装备特色化建设,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按不低于15%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加强教育技术装备。运用“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开展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运用监督检查,提高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管理水平。做好中小学实验教学省级评估工作。

  1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稳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持续开展城区学校优秀教师支教和送教下乡活动。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扬活动。严格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的培养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教师补充工作,特别注重薄弱学科和音体美学科教师的招聘。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帮扶特殊困难教师。加强教师人事档案管理,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推进市级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年培训教师1.8万人次。

  18.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申报一批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立德树人系统化、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等改革。全面推动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教育开放合作。

  四、实施“教育扶贫决战行动”,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19.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全年投入教育扶贫资金5.3亿元,强化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刚性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3万人。落实困境儿童帮扶举措,确保无一人因贫失学或辍学。推动乡乡有标准化中心校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1.7万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大力实施技能培训扶智工程,培训各类人员1.4万人次。

  20.加强扶贫联系村工作。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深化“五个一”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加强产业培育,帮助村两委规划栽植优质水果300亩,持续开展“名师送课下乡”、义诊和“送温暖”等活动,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推进依法治村工作,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五、实施“答好人民关切题行动”,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1.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防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三防”措施。统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突出加强防溺水、防轻生、道路交通校车、消防等安全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防疫工作。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与中国教育学会联合建立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形势研判,认真做好敏感节点期间学校稳定工作。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22.大力发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稳步提高入园率,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强化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和核编补充机制,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保教保育人员。开展办园行为专项督查,严防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申创一批省、市示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品质,在幼有所育上取得新进展。

  23.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实施“七五”普法,坚持领导带头、机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机关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守法,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健康和谐的机关氛围。加强现代学校章程建设,提升校长队伍依法治校能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零犯罪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从严查处违规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强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24.务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抓好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强化对先进典型的挖掘、推介,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各级教育网站、微信微博和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升对外宣传、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深化媒体合作,进一步办好《教育文艺中心》有关专题节目和报刊教育专栏。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19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1707人:行政17人、定额定项166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工勤21人;离退休人员402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89人。遗嘱补助人员24人。供给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校车5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巴中市龙泉外国语学校民办1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1006.3万元,比2017年增加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06.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1006.3万元,比2017年增加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2万元,占总支出94%,项目支出1234.3万元,占总支出6%。(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6.3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06.3万元,比2017年增加4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表3)

  (一)基本支出1977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788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541.9万元,绩效工资4589.2万元,津贴补贴45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3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5.1万元,奖金6.2万元,住房公积金137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835.1万元,其中:办公费419.8万元,差旅费225.8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工会经费241.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6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32.2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7.7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1234.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694.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539.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8.5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额减少1.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2.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单位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减少)0%。(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表4)

  八、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大学20台等设备设施购买;2018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五中安保人员工资服务等购买。(表6和表7)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