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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05 22:06 来源: 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2016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6]2号)于2016年1月2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21号),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负责全市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入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监察及教育经费内审工作。

  14.指导全市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15.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各项底线工作,确保系统和谐稳定。

  1.扎实抓好安全信访维稳等各项“保底线”工作。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辖区负责”等一系列责任制,不断强化人、财、物等保障;统筹抓好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强化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校舍、消防、食品、卫生防疫、反恐防暴、校车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安全工作;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敏感期和特殊事件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继续做好综治、防邪、禁毒、防艾等工作。

  2.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普高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等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享受。抓好特殊教育,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解决返乡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就读问题。进一步强化留守学生关爱工作。

  3.不断强化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准则》,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刚性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正风肃纪等活动,促进系统风清气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审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保密、档案和计生等工作。

  4.扎实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推动《巴中市教育扶贫专项方案》落实,努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坚持精准发力,全面完成省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和市10件民生实事任务,改善3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布局贫困村校点,及时恢复确需恢复的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班);加快建成精准资助信息系统,统一印制教育惠民政策宣传画发到全市所有贫困学生家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实际需求向贫困村学校倾斜;深入开展“名师送教下乡”,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小(教学点)及所在乡镇学校;开展针对乡村教师特别是贫困村小教师的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托乡(镇)培训班和村(社)实训基地加强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对贫困村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高中阶段和高考为重点的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扎实开展“挂包驻帮”工作。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改善办学条件。

  5.编制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立足巴中教育实际和阶段性特征,科学研判“十三五”期间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加强与部、省的汇报衔接,对接大政策、大规划、大区域,科学编制好全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6.加快改善办学条件。2016年争取到位上级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亿元,新开工建设巴州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基地、巴州区第十二小学、恩阳区教育培训中心、南江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通江高明中学、平昌绵实外国语学校、平昌中学金宝分校、平昌江口第三小学、经开区第二完全小学等9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7.45亿元。继续推进平昌县金宝完全中学、通江县高明职业技术学校等2个重点续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1亿元。新建城区学校校舍9万平方米。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新建、改扩建校舍9.5万平方米。持续改善“巴山新居”学校。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学校。坚持勤俭办教育,杜绝超标准豪华建设,把有限的资金都用到“刀刃”上,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

  7.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大对“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管理和应用力度。大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程,全年培训教师8500人次。组织实施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建、管、培、研、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整体素质。

  8.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一观三感”教育实践、教师主题家访等活动,狠抓正反典型,着力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9.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抓好国培、省培及远程非学历培训等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教育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及专业学科教师培训等项目,全年培训教师1.2万人次。逗硬实行教师业务抽考制度。用好用活教师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10.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教师考核招聘机制,抓好城乡教师交流,大力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快解决农村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抓好教师周转房建、管、用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四、尊重教育发展规律,稳步提高教育质量。

  1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校园足球总体规划,抓好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和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复查等工作。举办第21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第2届中学生足球篮球联赛、第23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成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大力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扎实抓好继续教育、社区教育。

  12.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强化校长住校、教师“坐班”、教学“六认真”等学校管理的基础和细节,不断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五创联动”等工作,不断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

  13.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监测制度,深入推进教育督导责任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面实施。对全市70余所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指导巴州区抓好“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国家级评估验收工作。

  14.扎实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全面推进标准化考点高科技作弊防控系统和高考语音播放系统建设,继续实施教育考试“阳光工程”,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大力争取和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15.强化教育科研及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科研下乡”及区域性“初高中课堂教学衔接”研讨等活动,抓好省、市级课题立项、研究和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大优秀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力度。扎实做好推普工作,举办巴中市第三届汉字听写大赛。

  16.强化教育装备工作。按新标准装备中小学50所,复核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学校10所,创建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3所。进一步提高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水平。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17.加快完善四级职教体系建设。帮助巴中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就业创业俱乐部建设;继续支持办好通江卫校校区,加强农村医学、助产、护理等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市职中“国示”项目建设和通江县高明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巩固提升一批实训基地建设。

  18.着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暨教育扶贫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订单培养,开展新一轮专业清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举办全市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继续抓好“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出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政策。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19.不断深化教育开放合作。进一步支持川师大附属第四中学、巴中棠湖外语实验学校、巴师附小兴合校区、平昌通用职中等引进学校的建设发展,不断深化与北师大、西华师大、西华大学、四川音乐学院和北京市东城区等的交流合作,与支持巴中精准扶贫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有效对接。积极通过PPP模式争取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办教育。

  20.务实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措施,制定年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出台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稳步实施中考网上评卷。主动对接好国家、省高考制度改革,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好适应性准备。扎实推进南江县、平昌县的省级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和中高职衔接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巩固集团化办学成果。

  21.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深入推动《巴中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指导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有关工作。

  七、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系统自身建设。

  22.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坚持依法治教,牵头抓好“法律进学校”工作,全面开展“家长带法进校园、教师带法进课堂、学生带法进家门”活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矛盾纠纷依法调处等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带头讲法、依法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23.务实抓好教育宣传。进一步抓好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难点问题的及时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广泛宣传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效,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强化各级教育网站和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对外宣传、舆情应对与处置能力。

  24.强化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一盘棋”意识,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健全督查、考核、问责体系,不做表面文章,不求轰动效应,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学校)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983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定额定项事业、工勤等人员1602人,离退休人员362人,自筹经费人员1人。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61人,供给车辆10辆。有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巴中市龙泉外国语学校民办1个。

  三、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9091.50万元,比2015年增加5166.4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06.20万元,其他收入3385.3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19091.50万元,比2015年增加5166.40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14099.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04.30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5012.6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005.20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728万元,奖金5.8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1446.4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90万元,差旅费53.3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200.4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0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80万元,其中:抚恤费4.5万元,住房公积金1202.10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2287.50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1321.3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966.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0万元,较2015年预算总额减少15.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17.81%。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3.08%,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预算经费减少。

  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校等机构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开展。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17.50万元,主要用于142件数量等设备设施购买。

    附件:表单查看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21.财政拨款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22.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3.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5.项目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4.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