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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休学、复学流程须知

2015-05-06 00:00 来源: 市教育局基教科 作者:本站编辑

 (一)转学
   国网(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网上转学流程:转入学校发起转学异动→转入主管教育局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主管教育局核办。
   普通高中省网网上转学流程: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表→转入学校审批盖章→转出县(区)教育局审批盖章→转出市级教育局审批盖章→转入县(区)教育局审批盖章→转入市级教育局审批盖章。
   (二)休学、复学
   1、在校生因病一学期内连续请假超过四周,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校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般为一学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学年。休学手续需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学校教务处报学校领导批准,并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能开具休学证明。

随家长或监护人暂时出国的学生,须持出国手续,并写出休学申请,由学校教务处报学校领导批准,并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能开具休学证明。 

2、复学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持复学、休学证明到原校办理复学手续;因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归国之后,需复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与学校直接联系,经学校核实后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学力程度,并征求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意见,编入相应年级。    

3、休学期满仍需继续休学的,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重新办理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