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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8-05-04 15:41 来源: 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作者:本站编辑

日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民政厅、文化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涉及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呈现过多过滥现象,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加重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干扰了正常教育秩序,影着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已成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成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今年,教育部相继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我省由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民政厅、文化厅、省工商局联合拟制出台了本《通知》。

二、按照这次清理规范的要求,具体有那些竞赛活动可以举办,那些不能举办?

这次清理规范涉及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我们不是搞“一刀切”,而要坚持突出重点、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以清理整顿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违规竞赛活动为重点,聚焦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关键环节,坚决禁止将竞赛成绩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第一,一律不得举办的竞赛活动,包括: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

这些竞赛活动项目一律不得举办,一律不予审批。为什么要做出这条规定,主要有几点考虑:一是为了落实此次教育部提出的“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这一要求。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法定原则,从近年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学科竞赛正是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热点和“重灾区”,必须坚决治理;三是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这些学科都是国家课程设置中的学科,既有明确的教学和课程标准要求,也有比较充分完善的各类学业水平考查考试,再普遍性的开展这些学科竞赛无疑是重复叠加学生课外负担。

第二,经审批后可以举办的竞赛活动,包括:面向中小学生的德育(含法治教育)、体育、美育、艺术、科技类等竞赛活动。

这里也需要说明几点:一是并不是上面列举的竞赛项目就一定可以举办,也不是未列举到的项目就一定不能举办,除上述一律禁止的项目,所有涉及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举办的前提都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经过市(州)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二是审批的依据是看是否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要求;举办的竞赛活动的宗旨和目的是否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是要遵从学校与学生自愿,经过审批的竞赛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四是要坚持公益性原则,经过审批的竞赛活动不得向参赛学校和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活动费、报名费、材料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五是过去已有的还要继续开展的涉及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一律要重新核准,并在批准部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三、为什么要在清理规范竞赛活动的政策文件中着重规范中小学校考试招生行为?

当前,涉及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有较为复杂的教育和社会原因,其中一个关键症结还在于一些地方和一些学校不规范的招生考试。一是把竞赛成绩与招生入学挂钩,使家长、学生为选择优质公、民办学校而被迫参与各类竞赛活动,违反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二是一些学校和地方的考试命题不规范,随意偏离课程标准要求,追求偏题、怪题和竞赛类题目,使家长、学生不得不参与各类竞赛和竞赛培训。因此,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治本之策就是彻底斩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坚决防止学科竞赛的内容要求冲击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科考试考查,坚决防止一些培训机构借机牟取暴利。

四、规范中小学校考试招生方面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的吗?

关于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教育部和我省每年都有专门的文件政策,今年我省也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我省的招生入学政策主要依据当年度国家和省的专门招生入学文件。在本通知中涉及规范中小学校考试招生方面的政策主要还是围绕清理规范竞赛活动这一主题,所以并不是一个专门且全面的招生入学文件,而是着重强调与竞赛活动有关联的方面。这里重点说明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法定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我们针对近年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提出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竞赛成绩选拔学生的相关具体规定。如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培训机构的测试(学习)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依据或参考;不得登记、收取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

二是关于中小学考试命题的要求。考试命题对整个学校教学工作具有导向作用,科学规范且高质量的考试命题是推进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依据课程标准,不得超标准、超大纲。下一步,我们还将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检查评估学校考试命题情况,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科考试的指导,促进教师对学科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还要加强对各地中考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发布评价报告。

三是关于严控中考加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中考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这是国家和省关于中考改革的已有要求,这里进行重申,也是再次向社会和学校宣传告知,下一步要严格贯彻落实。

四是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时间程序。今年,教育部明确要求“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省要求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报名时间不得早于当年5月下旬。民办学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与公办学校同时段招生。所谓“同时段招生”,指的是所有公、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开展招生,既要坚决防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也不允许延后招生,具体方案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方实际确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设计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招生方案时,还要特别注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做到义务教育全覆盖,防止因招生程序不合理出现适龄儿童少年“无学可上”。

五、如何保障这些政策规定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竞赛活动的对象是中小学生,但是举办竞赛活动的主体却是复杂多样,有教育系统、民间协会、媒体、企业和个人等等,涉及多方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这次文件是由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民政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等六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并建立了部门协同机制。一是建立相关单位组成的省级清理整治违规竞赛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联合清查和联合执法问责,统筹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二是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依规查处组织或参与组织违规竞赛活动的公办、民办学校及教职员工。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正面宣传,组织媒体做好舆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加强媒体参与竞赛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各类违规竞赛活动的舆论监督和曝光,查处自媒体、公众号利用网络违规举办排位赛、测试等活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的大型活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涉及教育的民办机构的年报指导和信用监管,依据职能依法查处存在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民政、文化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所属单位及挂靠民办机构的管理和检查,清理规范各类竞赛活动。

第二,完善问责、落实惩处。详细规定了各类违规行为的问责惩处办法。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严格的追责问责。同时,教育厅作为牵头部门,统一公布了清理整治违规竞赛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值班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

第三,集中力量,专项整治。我们把2018年定为“清理整治中小学违规竞赛活动年”,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5月宣传发动,重点做好政策解读,统一认识;5月至6月清理调查,由相关部门全面调查摸底,形成相关台账;6月至7月自查自纠,由各地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8月至10月专项督查,由教育厅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查处典型事件。11月至12月总结经验,积极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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