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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和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2021-06-09 08:12 来源: 巴中晚报 作者:李建军

记者68日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为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有效保护儿童青少年的眼睛,从即日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和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据了解,托幼机构重点对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抽检;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对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学校重点对教室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检查范围方面,托幼机构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园许可证托幼机构总数的至少5%进行抽检,但最低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校外培训机构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至少5%进行抽检,但最低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学校按照2021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已完成抽检且所抽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本年度不再纳入抽检范围。

“对辖区不达标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改进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措施,及时将抽检结果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疾控机构要在采样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