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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减免(2023版)

2023-01-31 17:48 来源: 巴中市教育资助中心

资助范围:

巴中市在籍在园学生

资助对象:

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比例:

全市按20%比例资助,适当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

资助标准:

1.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进行减收),直至学前教育学段结束。

2.其他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每月1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

政策依据:

川财教〔2011224号,川财教〔201376号,川财教〔2015230号,川财教〔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