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减免(2023版)
2023-01-31 17:48 来源: 巴中市教育资助中心
资助范围:
巴中市在籍在园学生
资助对象:
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比例:
全市按20%比例资助,适当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
资助标准:
1.对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进行减收),直至学前教育学段结束。
2.其他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每月1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
政策依据:
川财教〔2011〕224号,川财教〔2013〕76号,川财教〔2015〕230号,川财教〔2016〕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