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2023版)
2023-03-08 11:25 来源: 巴中市教育资助中心
资助范围:
巴中市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对象:
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比例:
全市按40%-55%比例资助,适当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享受营养改善补助,城区学校不享受营养改善补助。
资助标准:
1.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2.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3.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
政策依据:
川财教〔2019〕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