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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测试办法

2023-06-07 15:40 来源: 德艺卫科

一、音乐类

(一)概况

1.考试科目:采用选考+必考模式。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项中选一项进行考试,听力测试作为必考项。

2.分值设定:总分200分。其中选考项为160分,必考项听力测试为40分;

3.考试模式:考评分离。考场内现场录制视频记录参考情况,后期统一组织评审团一次性集中评分。

4.评分模式:评委7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5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成绩。

(二)选考(160分)

A.声乐演唱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录制视频设备一套。

2.测试方法

考生完整演唱一首歌曲或该歌曲完整的一段,曲目自定;

考生演唱一律采用清唱,不现场伴奏或播放音频伴奏;

3.注意事项

歌曲任意自选一首,唱法不限;

演唱时长不超过3分钟;

演唱一律不用现场助演、助唱,不用组合唱、歌曲串烧等;

声乐专业考试以演唱为主,不注重表演。

B.器乐演奏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钢琴一台,录制视频设备一套。

2.测试方法

考生现场演奏;

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

考生演奏一律背奏(不看谱);

3.注意事项

完整演奏一首乐曲或练习曲;

自备乐器提前调试好音律等,现场直接演奏;

考试以个人为单位,不得重奏、合奏、协奏等,不使用电声伴奏;

演奏时长不超过3分钟;

考生只能演奏一种乐器。

(三)必考(40分)

听力测试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钢琴一台,录制视频设备一套。

2.考试内容:市教体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命制考题10套,考生现场抽题。

3.测试方法

音组模唱:老师现场弹奏35个音的音组,共二组,考生用“a”进行模唱;音区范围a-d2

节奏模唱:老师弹奏2小节2/4的节奏,考生用“da”进行模唱。(范围:常见的四分、八分、十六分及附点节奏)

4.注意事项

考生现场听老师弹奏,然后直接模唱;

听力测试不采用笔答试卷。

二、舞蹈类

(一)概况

1.考试科目:采用形体测量+专业测试模式。专业测试内容为舞蹈剧目或组合,舞种不限。

2.分值设定:总分200分。其中形体测量为40分,专业测试为160分;

3.考试模式:考评分离。考场内现场录制视频记录参考情况,后期统一组织评审团一次性集中评分。

4.评分模式:评委7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5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成绩。

(二)细则

1.场地器材:舞蹈教室,音乐播放器,身高体重秤1个,录制视频设备一套。

2.测试方法

形体测量。(考生赤足站立,现场测量身高、体重)

身高:考生直立,双腿并拢,膝盖夹紧,头部面向正前方,身体站直背贴墙面,挺胸。测量人员用硬直尺压平头发至头顶骨骼处,测量头顶到地面的垂直高度。测量时不能塌腰、翘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状态。

体重:考生稳定地站在体重称上,测量人员记录体重秤显示的数值,以 kg 为单位。

专业测试:考生准备两分钟以内的舞蹈剧目或组合,舞种不限。

3.注意事项

考生需使用U盘播放音乐。音乐及U盘自备,U盘内仅有本次考试所用MP3格式音乐。(注意:不能使用手机播放)

三、传媒类

(一)概况

1.考试科目:采用形体测量+专业测试模式。专业测试内容为稿件朗诵。

2.分值设定:总分200分。其中形体测量为40分,专业测试为160分;

3.考试模式:考评分离。考场内现场录制视频记录参考情况,后期统一组织评审团一次性集中评分。

4.评分模式:评委7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5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成绩。

(二)细则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身高体重秤1个,录制视频设备一套。

2.测试方法

形体测量。(考生赤足站立,现场测量身高、体重)

身高:考生直立,双腿并拢,膝盖夹紧,头部面向正前方,身体站直背贴墙面,挺胸。测量人员用硬直尺压平头发至头顶骨骼处,测量头顶到地面的垂直高度。测量时不能塌腰、翘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状态。

体重:考生稳定地站在体重称上,测量人员记录体重秤显示的数值,以 kg 为单位。

专业测试:朗诵(播音)稿件自备或从普通话水平测试60篇样稿中抽取。

3.注意事项: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一律不用配乐。

四、美术类

(一)概况

1.考试科目:采用基础素描+命题作画模式。基础素描考核内容为静物组合写生。命题作画考核内容是初中美术教材所涉及的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用绘画和手工工具, 根据考试题目采用国画、漫画、色彩、手工方式绘制静物场景类、风景类、人物类美术作品。

2.分值设定:总分200分。基础素描为140分,命题作画为60分;

3.考试模式:考评分离。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命制,考试结束后组织评审团一次性集中评分。

4.评分模式:评委7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5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成绩。

(二)细则

A、基础素描(140分)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凳子若干,8160克素描纸若干,提供自来水。

2.考试方法

考试内容:静物组合写生。

考试时间:120分钟

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考题要求作画,不得增减物体,不得改变构图;只能在规定的地方书写考生信息,不得在卷面上书写名字及留下标记,否则该试卷作废;作画工具仅限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画板、画架、画笔等)。

B、命题作画(60分)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凳子若干,8160克素描纸若干,提供自来水。

2.考试方法

考试内容:命题作画,8160克素描纸(考点备纸)。

考试时间:90分钟

注意事项:认真审题,主题要积极健康向上;不得画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只能在规定的地方书写考生信息,不得在卷面上书写名字及留下标记,否则该试卷作废;作画和手工所需的颜料、画板、画架、画笔等相关材料均需考生自带。

五、书法类

(一)概况

1.考试科目:采用临帖+创作模式,书写工具仅限毛笔。临帖考试内容为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字帖临摹。创作考试内容为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五言古诗自行创作。

2.分值设定:总分200分。其中临帖100分,创作100分;

3.考试模式:考评分离。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命制,并现场密封于考试现场开封。考试结束后组织评审团一次性集中评分。

4.评分模式:评委7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5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成绩。

(二)细则

A、临帖(100分)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桌凳若干套并提供自来水。

2.考试内容:根据字帖临摹20个字。

3.考试时间:50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规范填写考生信息,不得在卷面上出现姓名,不得使用印章,否则该试卷记为零分;卷面整洁,书写美观,不得增减字数(不含落款字数),否则将适当扣分;书写工具仅限毛笔,毛笔、毛毡、墨汁等需考生自带。

B、创作(100分)

1.场地器材:教室一间,桌凳若干套并提供自来水。

2.考试内容:根据现场提供一首五言古诗自行创作一幅书法作品。

3.考试时间:50分钟

4.注意事项:卷面整洁,书写美观,按照题卷要求书写,字数不得增减(不含落款字数),如有增减将适当扣分;落款注意格式,不得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印章,否则该试卷记为零分;书写工具仅限毛笔,毛笔、毛毡、墨汁等需考生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