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4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
现将《巴中市2024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巴中市2024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巴中市2024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艺术特长生招生由巴中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请、计划单列、集中测试、公平规范、文专并重”的原则实施。
二、学校资格
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十四五”校点布局规划中长期保留的高中。以上三类学校申报计划经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且下达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艺术特长生。未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计划
符合条件的学校合理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艺术专业。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可适当提高,其中巴中市艺术中学不受限制(见附件)。
四、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暂定)
考试地点:市高级中学(巴中市艺术中学)
注意事项:提前一天公布考生考场,考生可持相关证件提前熟悉考场,正式考试须凭中考准考证或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音乐类考试科目:采用“选择考+必考”模式,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中两项任选一项进行考试,听力测试为必考项且须超合格线(总分的60%)。
舞蹈类考试科目:采用“形体测量+专业测试”模式。形体测量是考生赤足站立,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后按标准计算得分。专业测试内容为基本功展示与舞蹈剧目,舞种不限,基本功展示包括竖叉、横叉、下腰等软度展示。
传媒类考试科目:采用“形体测量+专业测试”模式。专业测试内容为指定稿件朗诵(从普通话水平测试60篇样稿中随机抽取1篇)。形体测量是考生赤足站立,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后按标准计算得分。
美术类考试科目:采用“基础素描+命题作画”模式。基础素描考核内容为静物组合写生。命题作画考核内容为学生结合初中美术教材所涉及的美术基础知识,采用水粉、水彩、彩铅、马克笔等工具,根据命题绘制静物场景类、风景类、人物类美术作品。
书法类考试科目:采用“临帖+创作”模式,书写工具仅限毛笔。临帖考试内容为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字帖临摹。创作考试内容为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五言古诗自行创作。
(三)录取办法
艺术特长生于2024年6月下旬与文化中考学生同期在中考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艺术特长生必须按所测试专业填报特长生志愿,依据“文专上线、综合排序”原则实施录取,其中音乐类艺术特长生按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类分类录取。艺术考试总分为200分,中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特长成绩均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考和艺考双上线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额满为止。未录满的学校可以调配录取。
1.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特长成绩控制线为:①巴中市高级中学(巴中市艺术中学)川音基地班录取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市普职分流线线上40分、艺术特长成绩不低于140分,巴中市高级中学(巴中市艺术中学)的普通艺术特长生录取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市普职分流线、艺术特长成绩不低于120分。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或特色学校)录取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市普职分流线线上70分、艺术特长成绩不低于140分,市级示范高中(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或特色学校)录取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市普职分流线、艺术特长成绩不低于120分,其它普通高中普通艺术生录取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市普职分流线线下50分、艺术特长成绩不低于120分。3.对于艺术特长成绩在180分以上的学生,录取时中考文化成绩控制线在相应档次的学校基础上再降30分。
2.艺术特长考生专业加分情况:考生三年内(2021年4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党政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赛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文考和艺考双上线的基础上分别加40分、30分、20分(群体项目个人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得省级党政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赛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文考和艺考双上线的基础上分别加20分、15分、10分(群体项目个人分别加10分、8分、5分)。获得市级党政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赛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文考和艺考双上线的基础上,可享受分别加分12分、8分、4分(群体项目个人分别加6分、4分、2分)。每名艺术特长考生享受应有加分政策,同一作品按最高奖项享受一次加分。
3.艺术特长考生录取办法:巴中市高级中学(巴中市艺术中学)川音基地班为第一批第一阶段,巴中市艺术中学艺术特长生录取为第一批第二阶段,其他各级各类高中艺术特长生录取为第一批第三阶段,各地各校艺术特长生补录后未录满名额可调剂到普高批次进行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完善招生考试机制。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方案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化的原则,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报名要求、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录取办法、特长生培养与管理等内容。
2.强化考评人员管理。健全全市艺术特长考试专家评委库,随机抽选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精湛的教师组成评委团,统一评分。评委团采用隔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3.加强考务管理工作。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音乐、舞蹈、传媒类考试采取考评分离形式进行,美术、书法类考试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密封后于考试时在考场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所有考试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采用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
4.加强学生培养管理。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理想信念、学业水平、艺术特长的全面培养,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德艺双馨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巴中市教育局将根据艺术特长生入学情况,对学校和特长生进行跟踪管理,以衡量和考核学校特色教育发展水平,对于连续三年以上特色办学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将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5.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巴中市高级中学应当加强考试场地管理,按照考试项目进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考试现场要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确保学生安全参考。
6.积极实施阳光招生。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将各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考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向辖区内生源学校广泛宣传。严肃考风考纪,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其成绩和考试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