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治理进行时⑥丨通报2起违规培训整治案例!
2024-01-08 09:57
来源:巴中教体公众号 浏览量:
案例一
事件地点:巴中市恩阳区
事件详情:2023年10月,接群众举报,巴中市新梦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突然停课,并拖延退还未消课培训费用。恩阳区文广旅局、教科体局组建联合调查组,对该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该机构办学范围为舞蹈、美术、
器乐、书法、跆拳道、口才、编程培训,目前,该培训机构未向主管部门提交重新核准申请,并擅自招收学员100余人。违反《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23年2月1日起试行)第十二条“在本标准实施前已设立的艺术类培训机构,须按照本标准要求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在平台重新进行核准,未按时核准或经核准认定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1.责令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未消课费用18万余元;2.责令自行注销培训机构;3.将处理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要求全区所有培训机构,务必认真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相关规定。
案例二
事件地点:巴中市通江县
事件详情:2023年12月19日,通江县教科体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通江县壁州街道博豪门楼下有人以托管之名违规开展晚辅培训活动,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调查。经核查,通江县洪口镇居民辛某于2023年10月,在通江县壁州街道博豪门A栋1楼租用商用住房一套,开办通江县文海工学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开展晚托晚辅培训,租期12个月,每生每月收取培训费用400元。至巡查发现时已招收学生20名,开展晚辅培训活动2个月,收取托管费用6000元。
处理结果:1.现场责令辛某立即停止晚辅培训活动,退还学生晚辅培训费6000元;2.对辛某进行警示约谈教育;3.通江县教科体局对该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确保该机构不再开展违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