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7-04-28 10:10 来源:巴中市教育局 作者:admin  浏览量:

事项名称

设立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1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

《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2.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


 

 

2

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三条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办学质量、招生行为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行政区域

民办学校

1、规范办学情况。

2、教学管理情况。

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