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屈荣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办普惠幼儿园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0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强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全市现有独立幼儿园288所,其中独立公办园113所,普惠性民办园112所;在园幼儿6.8万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4.2万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1.8万人,学前教育公办率达62.13%,普惠率达88.84%,超额完成了国家、省要求的“80、50”目标,市内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
一、关于科学规划学前教育问题。一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市三年城区新增公办学位9000个。二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新建、改扩建22所城乡公办幼儿园任务,其中8所纳入了省、市民生实事项。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按时序推进。三是扎实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制定了《巴中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关于出台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扶持工作,保障民办幼儿园在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减免税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二是规范普惠园的认定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新增和重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2所,惠及幼儿1.8万余名,普惠性幼儿学位覆盖率达88.84%,有效扩大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三是建立并完善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明确我市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三、关于打造高质量幼师队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积极向省教育厅申请,每年培养省属公费师范幼儿教师20名左右,近两年通过面向社会考试招聘、考核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近200名。对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公办园,探索采取“两自一包”(经费包干、自主管理学校、自主招聘教师)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的问题。二是强化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依托国培、省培、市培等,严格实行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将幼儿教师纳入各级评优评先和表彰表扬奖励范畴,近3年推荐表彰省特级幼儿教师1名,表扬优秀幼儿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10余名。三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选市级示范园的重要指标,严格标准、严格评估、严格挂钩。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强整改落实和常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得起”“上得好”。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