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苟智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照明环境的提案(第1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细化任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的通知》(川教〔2019〕116号)要求,全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采光和照明达标行动。今年,“改造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光环境”被列为2024年市自选10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局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抓好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市直属学校已完成投入资金503万元,改造学校6所、教室742间,并投入使用;巴州区已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总投资1933万元;恩阳区已完成37所学校752间教室的光环境改造,投入改造资金536万元;南江县已完成10所学校615间教室的光环境改造及验收,共投入资金711.85万元;通江县第一批总投入246万元,改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7所学校232间教室,已完成施工,进入试用阶段,第二批总投入3054万元,县人民政府正在审定项目方案;平昌县已进入采购程序,确定代理机构,总投资1311万元,经开区已明确光环境改造资金10万元,准备招标中。
二、严格标准,保障质量
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学校教室光环境达标工作要求,我市光环境改造灯具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T/JYBZ005—2018)、《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7000.1—2015)等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持续保障灯源照明质量,我市在招标文件、履约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学校及时掌握教室内照明指标变化、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更换坏件、异常工作设备等,确保室内照明指标值符合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加强教育装备建设,提升教育装备产品质量,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装备育人效益,努力为巴中“一市四区三地”建设贡献教育装备力量。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