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苟智涌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校服订购模式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班专人办理,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我市实际,全面优化了全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现函复如下。
一、全面厘清工作责任
对标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厘清校服管理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校服采购、选用监管职责,负责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产品质量监管,每年组织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校服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中小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正、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宜,并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校服选购组织负责校服选购中的民主监督,从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员征求选购意见
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在选购校服前,须通过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全员征求学生家长包括校服材质、校服样式、校服价格等内容的选购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才能实施统一选购;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尊重和吸纳学生和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所选购校服质优价宜。
三、全过程规范采购程序
规范选购工作组织,明确要求中小学校校服选购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意见反馈小组等,专项负责校服选用、监督等工作,且校服选购组织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二;规范采购程序,选购单位严格按照“征求选购意向、成立选购组织、确定选购方式、发布选购公告、考察供货企业、确定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严格供应验收、做好售后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十个流程进行校服选购;规范资金管理,家长付费购买校服的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建立专户管理,验收合格后方能支付。
四、全链条严把质量标准
严把校服生产采购标准,对标《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等标准,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等原材料进货开展质量抽检;严格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按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严格实行“台账”和“明标识”制度,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
五、全覆盖严肃责任追究
将校服选购全覆盖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全面排查教育行政机关、中小学校、选购组织、生产企业风险点,逐一细化防控措施;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持续优化校服订购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能力和质效。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