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公示

2019-08-01 10:53 来源:市政府教育督导办 作者:admin  浏览量: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实现六个走在前列”战略举措,统筹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着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增强活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了中共巴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为市委主管教育工作机构。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多次对教育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将教育工作列为市长“一号工程”,将每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纳入市长督办民生事项,并向全市人大代表庄严承诺。建立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议教,市人大、市政协定期视察教育以及市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联系学校制度。市委常委会研究教育重要议题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涉及教育领域共9次,先后审议了《关于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等事项,传达了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2018年,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研究教育工作4次,到基层学校调研指导工作5次;分管副市长研究教育工作16次,到基层学校调研指导工作13次。

3.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到基层学校调研党建工作,市直工委组织开展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印发《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市委每年听取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市教育局党委每年听取市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试行)的通知》《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纪检组织建设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市教育直属学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基层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问题182个。

5. 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市委教育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任命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委组织部专题调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将教育系统县级领导干部纳入市委读书班专题教育培训人员范围,强化专业能力和知识培训。印发《巴中市校长队伍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巴中市校长队伍履职情况调研方案》,推进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6.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印发《巴中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分解下达《2018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7.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意见》,将学校意识形态情况作为向市委常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堵塞工作漏洞,防范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党对学校阵地的全面管理。2018年,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先后10次专题研究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

8.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校园安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管控机制、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

9.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市级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巴州区、恩阳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通过开展第21届推普周活动,广泛宣传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0.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出台《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批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公布《巴中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权力事项清单》《巴中市教育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巴中市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和落实常态化教育行政执法机制,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11.执行国家和省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出台《巴中市2014—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调整规划》《巴中市加快城乡提升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教育2018—2020)》《巴中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巴中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等规划计划,进一步完善教育“规划图”。

12.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市委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了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专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抓好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中考改革,印发《巴中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巴中市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改革实施意见》《巴中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编制31“三办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一次办”达100%;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先后与江苏省南通市、湖北省黄冈市、浙江省丽水市、成都市签订教育合作协议,建立结对学校38所。大力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扎实推进川东北五市教育全方位合作。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3.大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加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力度,科学制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幼儿园保教费纳入预算内管理,落实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批准实施《巴中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下发《巴中市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制定《巴中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占比分别为61%、39%。学前一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为99.4%、85%,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为72%。

1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99.6%。印发《巴中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巴中市2014—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调整规划》《巴中市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建设项目规划》《巴中市加快城乡提升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教育2018—2020)》等规划、计划,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587个,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面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15.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印发《巴中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足额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高中发展专题会议,明确从2018年起每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到2020年达到省平均水平。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职普比为3.5:6.5。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中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主要指标发展。建立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成功举办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中职学生技能大赛。全市下达中职质量提升工程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762万元,“9+3”省级补助资金0.5万元。鼓励中职学生积极参加全省单独招生考试,全市3144人参加职教对口单招,共上线2529人,上线率达80.4%。

17.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给予民办学校鼓励扶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我市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参加学校项目建设。落实民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划拨一定数量教师编制,落实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的民办学校进行查处。

18.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继续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把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改革发展规划。邀请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编印发放《农村科技实用技术汇编》等各类实用技术手册1万余册。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俱乐部、农民夜校等各类创业培训。巴中市教师吴丹获评全国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巴州区晏阳初讲堂和南江县社区学院“扁担学校”获评全国2018年“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9.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开展教育对口帮扶。2018年,由省委组织部和教育厅统一组织,巴中市教育系统选派27名优秀教师赴凉山州普格县开展为期3年的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0.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召开了全市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及国防教育工作推进会,对教育系统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市教育局联合巴中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度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国防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

21.办好特殊教育。出台《巴中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强化各地政府及部门职责,建立了残疾儿童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所有区(县)均设有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全市累计投入841万元,建设校舍1500平方米、活动场地1700平方米,购置图书和教学康复设备491万元,完成资源中心建设2个、资源教室10个。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5%。

22.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2018年,全市累计资助学生24万余人次,兑现资助资金2.94亿元;争取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我市“润雨计划”专项资金500万元;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广州助学金”、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定向捐助等近50批次共3000多万元爱心捐赠;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办理3.5万人,资金2.81亿元,首次贷款人数位居全省市(州)第1位,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学生资助工作受到全国表彰,并在全国学生资助年度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巴中市贫困学生救助中心荣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出台《关于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300余人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全市累计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561个。

23.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共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收费、学校食堂、教师职称评定等领域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信访151件,回复151件,答复率100%,群众相关合理诉求得到基本解决。“巴中教育发布”获评“2018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十佳市级机构)”。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24.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教育政策优先、决策优先的原则。凡教育重大改革事项须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决策程序。加强教育研究机构建设,注重调查研究,为破解我市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并落实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25.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巴中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6.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印发《巴中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巴中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校点布局。

27.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建立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制度,完善县域内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落实幼儿园到高中学校装备办学条件标准。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等工程,加强政府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建设。

28.强化教育督导。市政府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对教育督导的领导,足额预算教育督导经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强化了教育督导的督政职能。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强化对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运用,将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作为教育资源分配和干部选拔使用的依据。

29.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指导机制。我市按军民融合发展要求制定了相关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职责部门后,由具体部门承接此项工作。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30.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2018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总额54.64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9.25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645.88亿元的7.63%,高于国家4%的底线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8.6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5%,高于全省15.01%的水平)。全市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中,除中等职业学校减少外,普通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三项指标均实现增长。由于2017年地方财政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一次性投入巨大、2018年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相继减少、学生总数减少等原因,导致我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减少1.69亿元),但地方投入为主的责任更加明显,2018年地方财力投入教35.2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总数的72.35%,较上年70.82%提高1.53个百分点。

3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巴中市师德师风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师违法师德信息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成首批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15个,足额落实200万元市级教师培训经费目标任务。建立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机制。2018年,招聘教师共1600余名,评审高级教师1100余名。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工资保障制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达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标准。开展监考、阅卷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落实专用经费,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和阅卷工作需要。

32.加强教材建设。成立了教材建设选用领导小组,全面保障教材的建设与选用工作。全市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标准,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足、开全率均为100%。严格管控教材教辅征订,按照《四川省2018—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教材目录》,从新华书店统一选购教材。将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情况纳入春、秋两季开学工作检查内容。

33.改善办学条件。全年累计落实各类项目资金19.5亿元,启动实施“全面改薄”等项目360个,改造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20所,建设教师周转宿舍1024套。新建(续建)巴中光正实验学校等市级教育重点项目11个,完成年度投资18.2亿元。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为薄弱学校添置教学装备。全市近750万册图书实现省、市、县、校“四级”信息化管理。全年累计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587个。投入4787万元,建成标准化考点考场1533个。

34.加快信息化进程。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对各区(县)教育改革发展攻坚行动。2018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辖区内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指标体系。建设县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个,103所学校建有课堂录播教室130余所学校开展同步教学应用。不断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市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率100%,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宽带接入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计算机生机比达到国家标准。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35.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和生活。召开全市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及国防教育工作推进会,按照“德育为先,健康第一”的总体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出台《关于开展巴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点探索中小学研学旅行,创建省级研学旅行基2个。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4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一镇一宫”全覆盖。

36.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特点的学校章程,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章办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等问题。对全市446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督促211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问题整改,关停取缔82家,44家被列入黑名单,问责处理48人。加强对各中小学校考试、教学内容、教师依法执教督导检查。在21所(个)学校(班级)开展放学回家“零作业”试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作业负担。

37.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成立了巴中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巴中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督办函》《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等通知,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巴中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将“三大常识”(安全、法治、环保)纳入中考考试范围,分值20分。创建市级“平安创建示范校”30所,345所学校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配备学校保安1092人,建立学校安全体验室17个、“微型消防站”29个。

38.提升教育质量。把校园文化建设和特色学校创建任务纳入分级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一校一品”文化特色。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已创建55所市级“文明校园”、28所省级“文明校园”。成立区域性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四级三层”联动教研体系。体育艺术特长教育成绩突出。认真组织实施体质健康测试和上报工作,测试率、准确率、上报率均达到100%。印发《巴中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去小学化”专项治理。印发《巴中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推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职毕业生实行对口就业、跟踪服务和订单定向培养,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90%。藏区“9+3”毕业生实现100%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