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全市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建设;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管理以及教师的对外交流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