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统筹推进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拟订教育体育政策措施的相关工作;推动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政务、校务公开;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和教育体育社会团体管理。